为认真贯彻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决定在全国广泛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迎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通过广泛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在全社会唱响时代主旋律,充分表达全市人民群众喜迎国庆的豪迈心情,大力营造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浓厚社会氛围,引导人们把深厚的爱国之情、拳拳的报国之志,转化为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坚强意志,转化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的精神动力,转化为推进我市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特定于国庆前在我市举办“柳开馨苑杯 放歌龙城迎国庆— 柳州市群众爱国歌曲歌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柳州市广播电视局
  柳州市广播电视中心
二、 赞助单位
  柳州市温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 支持媒体
  柳州电视台
  柳州人民广播电台 新闻广播、乡村生活广播、交通广播
  柳州广播电视报
  柳州广播电视网
四、 活动要求
  1、本次“歌咏大赛”参赛者可以以单位、团体、组合或个人形式参赛,主要是面向基层、以业余为主,专业文艺工作者可参与节目的辅导、指挥、伴奏、领唱。
  2、本次“歌咏大赛”的演唱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小组唱、合唱等形式均可参赛。
  3、本次“歌咏大赛”的演唱方法不限。
  4、本次“歌咏大赛”参加合唱比赛的代表队人数必须为60至120人。
  5、本次“歌咏大赛”的演唱伴奏只能为钢琴、手风琴等单项乐器或音乐伴奏带(碟)进行伴奏,钢琴由主办单位统一提供,手风琴等自备(组合的电声乐队除外)。
  6、参加本次“歌咏大赛”的曲目必需全部是中央文明办、中国文联、中国音协推荐的"爱国歌曲大家唱100首"爱国主义歌曲的曲目(点击进入“爱国歌曲大家唱100首”曲目)。
五、 活动安排
  1、本次“歌咏大赛”根据报名情况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2、比赛时间:预赛、复赛9月初、决赛9月中旬。 (点击进入歌咏大赛晋级名单
  3、比赛地点:预赛、复赛在市广电中心演播厅,决赛(另行公告)。
  4、本次大赛从复赛阶段起柳州电视台进行现场直播。
六、 奖项设置
  合唱: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3000元;
  独唱: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三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六名奖金500元
  组唱:含小合唱、重唱、组合、表演唱等演唱形式根据报名情况设立奖项和奖金数额(视报名情况另行公告)。
七、 活动报名
  1、活动报名:8月4日至25日。
  2、报名地点:市广播电视中心东门(市桂中大道1号)
  3、网上报名:柳州广播电视网:http://www.lzgd.com.cn/
  4、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照常办理,咨询电话:2695048。


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柳州市广播电视局
柳州市广播电视中心



“柳开馨苑杯”《放歌龙城迎国庆》——柳州市群众爱国歌曲歌咏大赛
组委会补充公告

  本次歌咏大赛开始报名以来得到广大群众热烈响应,目前报名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大赛组委会现将抽签事宜、比赛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本次歌咏大赛的参赛选手的比赛时间和出场顺序是由选手抽签决定,组委会定于8月27日在广电中心进行抽签,具体时间组委会将以电话通知选手;
二、比赛安排
预赛:8月29日至9月3日,地点:市广电中心2号演播厅;
复赛:9月11日至9月13日,地点:市广电中心2号演播厅;
决赛:9月19日,地点:柳州卷烟厂礼堂;
三、柳州电视台将从复赛起对比赛进行现场直播;
四、本次歌咏大赛从复赛阶段起一律采取现场打分、现场亮分、现场公布比分的计分办法;
五、本次歌咏大赛合唱组的比赛人数规定为60人,凡少于此人数的参赛队组委会将给于适当的扣分,但合唱组最低不能少于40人。对于60人以上的参赛队组委会也将给于适当的加分;
六、组唱组(含小合唱、重唱、组合、表演唱、对唱等)根据报名情况设奖为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一名奖金500元;
七、进入决赛的参赛者除了演唱一首“爱国歌曲大家唱100首”中的歌曲外,还需自备1分钟展示演唱技巧节目,该展示也作为评分的一部分,即演唱分(90%)+展示分(10%)才是选手的最后得分;
八、所有参赛者必需按要求参加比赛,如发现违规现象如:不按规定演唱曲目、不安演出顺序登场、不参加赛前检录或迟到等,组委会有权责令其改正直至取消其比赛资格。


大赛组委会
200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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